集团要闻
集团公司部署落实央企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工作
来源:CNBM 发布时间:2008-11-04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法制建设的要求,遵循依法治企的基本原则,以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制为核心,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集团公司近日编制印发了《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落实央企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实施计划》(下称《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对企业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明确提出了所属重要骨干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一是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二是设立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并配备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逐步形成一支具有较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专业化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人员队伍;三是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四是基本杜绝出现新的因违法经营而形成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五是初步形成相对完善的法律事务管理组织和制度体系。
《实施计划》同时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沟通交流和督导检查等方面提出了确保三年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要求所属法制建设工作重要骨干企业结合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提出本单位落实央企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具体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并认真实施落实;同时鼓励其它企业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制订法制建设工作安排,不断强化法制工作。
《实施计划》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对企业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明确提出了所属重要骨干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一是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二是设立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并配备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逐步形成一支具有较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专业化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人员队伍;三是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四是基本杜绝出现新的因违法经营而形成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五是初步形成相对完善的法律事务管理组织和制度体系。
《实施计划》同时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沟通交流和督导检查等方面提出了确保三年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要求所属法制建设工作重要骨干企业结合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提出本单位落实央企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具体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并认真实施落实;同时鼓励其它企业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制订法制建设工作安排,不断强化法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