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要闻
集团公司总部第一届一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来源:CNBM 发布时间:2009-11-17 11月9日,集团公司总部召开了第一届一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由集团总部各部门8个工会小组职工(会员)选举出的30名代表出席了大会。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宋志平,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姚燕作为职工(会员)代表出席会议分别作报告和讲话,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25办专职监事张秋雷同志参加会议,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郝振华主持大会。
与会代表们认真听取了姚燕总经理所作的集团公司1-9月份行政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集团职工董事、工会主席熊吉文的述职报告,听取审议了集团公司总部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缴纳、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审议通过并签订了集体合同。大会还审议通过了集团公司总部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4个专门委员会并选举了工会机构。
代表们认为,姚燕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对集团公司1-9月的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进行了实事求是总结,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得力措施。代表们一致认为,集团公司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形势下,领导班子带领全体职工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实施“科技创新”、“大建材”、“人才强企”发展战略,实施联合重组,推进管理整合,强化创新建设,抓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稳步提高,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目标。大会全体代表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的工作和今年以来所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
大会听取审议了职工董事、工会主席熊吉文的述职报告。代表们认为,按照国资委《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和《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保障职工民主权利,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等方面,职工董事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发挥了职工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要继续加强与职工的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进一步关注和反映职工合理诉求,代表职工利益和维护职工合法利益,履行好职工董事的特别职责。
大会代表认真审议了公司《集体合同》(草案),认为《集体合同》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代表了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利益。经过深入讨论和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会上,由姚燕总经理作为集团公司首席代表,集团工会主席、职工董事熊吉文作为职工首席代表,签订了《集体合同》。
大会审议了《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认为《实施细则》贯彻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精神,较好地落实了《国资委党委 国资委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认真贯彻执行,加强职工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各项民主管理权利,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主人翁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
大会表决通过了职代会工资福利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劳动法律监督和评议监督领导人员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案征集审理委员会名单,明确了各自的职责;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工委员会。
大会认为,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中国特色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功经验。本次大会,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宋志平作了重要讲话。宋志平介绍了集团当前的形势,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并就如何发挥职代会和职工代表的作用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指导方针,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二是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着力推进职工民主管理;三是要认真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做到共建共享。最后,宋志平要求代表们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全国总工会有关工会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工会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更多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党的依靠方针,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一如既往地支持工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不断增强广大职工发展企业的创造活力,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实现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大会号召,全体代表要继续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紧紧围绕集团中心任务,为实现集团公司的奋斗目标,为创建和谐企业,群策群力,艰苦奋斗,争创佳绩,为把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得更加美好而努力奋斗。
大会在雄壮的《国际歌》声中闭幕。